国家对铅行业的环保政策
- 发布时间:2022-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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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工业纳米技术的迅速发展,工业废水中的重金属铅一类污染物,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铅是自然界分布很广的元素,也是工业中常使用的元素之一。常被用作原料应用于蓄电池、电镀、颜料、橡胶、农药、燃料等制造业。铅和可溶性铅盐都有毒性,含铅废水对人体健康和动植物生长都有严重的危害。如铅每日摄取量超过0.3-1.0mg,就可在人体内积累,引起贫血、神经炎等。对此国家明确规定含铅废水的排放标准为铅总含量1mg/L。
以下是近年来与铅行业相关的一些政策:
起步阶段:1996年4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是处理废铅蓄电池的初次参照物。
2003年,《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出台,首次明确了对于铅蓄电池从生产-回收-处置的要求,并于2016年12月重新修订了《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核心是:加大铅的回收力度。
2004年5月,国务院颁发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正式建立了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许可管理制度。按照经营方式,分为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利用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
2011年5月18日,国家环境保护部发布《关于加强铅蓄电池及再生铅行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切实加强铅蓄电池(包括铅蓄电池加工(含电极板)、组装、回收)及再生铅行业的污染防治工作。
2014年,《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中将“铅”列入5种重点防控的重金属污染物之一,铅蓄电池行业也被列入5种重点防控行业之一。2015年7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简称《方案》,要求全面落实党委、政府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主体责任。会议传递出一系列重要信号:要把环境问题突出、重大环境事件频发、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力的地方作为先期督察对象,近期要把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重中之重,重点督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情况。
发展阶段:2016年4月,环境保护部出台《关于积极发挥环境保护作用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加快取缔“十小”等严重污染企业。而随着环保督察持续深入,包括再生铅在内的多个行业都感受到了环保对于产业的巨大影响。2016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再生铅行业规范条件》,其中规定再生铅企业应按规定办理《排污许可证》后,方可进行再生铅生产。
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2016年12月26日,国家环保部为进一步完善环境技术管理体系,指导污染防治,保障人体健康和生态安全,引导行业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发布了《铅蓄电池再生及生产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和《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加速阶段:2017年6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发布,《环保税法》规定,环境保护税的征税对象为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等四类。
2017年7月21日,环境保护部排污许可与总量控制办公室在北京主持召开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有色金属工业(征求意见稿)》技术审查会上,项目负责人李艳萍研究员提到本次技术规范识别了11个行业(铅、锌、铜、镍、钴、锡、锑、镁、钛)废水和废水污染物主要排放口,明确了有色金属冶炼行业许可排放量和排污单位实际排放量的核算方法,同时针对排污许可后期有序管理提出了有色金属冶炼行业排污单位合规判定的相关要求。
2017年京津冀发布采暖季“限产令”,环保部等10部门、京津冀晋鲁豫等6省市联合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提出全面完成《大气十条》考核指标。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5%以上,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15%以上。
形成阶段:2018年1月1日起,环境保护税正式开征,同时,施行了近40年的排污收费制度正式退出历史舞台。作为完善绿色税制的重要一步,环保税的开征不仅是我国税制改革的重要一步,也将在倒逼企业治污减排、产业技术升级上发挥重要作用。
2018年采暖季企业限产停产继续。2月6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提出2018年10月1日起,河南省对有色金属再生企业的熔铸工序限产50%以上。针对有色行业,2018年10月1日起,电解铝、铅、锌、铜、镍、钴、镁、钛、钒、锡、锑和再生铜、铝、铅、锌行业全面执行国家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规定。
2018年6月27日,国务院印发了《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三年行动计划》被认为是2013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大气十条》)的延续,标志着大气治理第二阶段正式开启。《三年行动计划》在优化用地结构部分中提出对露天矿山进行整治,对违法违规的露天矿山予以关闭,重点区域原则上禁止新建露天矿山建设项目。
2019年4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准发布国家标准《废铅酸蓄电池回收技术规范》。这意味着,废铅蓄电池回收行业正式步入“合规”之路。总体来看,由于一系列环保政策的实施,我国再生铅产业的集中度明显提高,先进产能的利用率有所提升,环保带来的不仅仅是相关企业减产停产,更多的是规范企业生产、回收等环节,较大程度的减小铅污染带来的环境问题。
以下是近年来与铅行业相关的一些政策:
起步阶段:1996年4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是处理废铅蓄电池的初次参照物。
2003年,《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出台,首次明确了对于铅蓄电池从生产-回收-处置的要求,并于2016年12月重新修订了《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核心是:加大铅的回收力度。
2004年5月,国务院颁发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正式建立了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许可管理制度。按照经营方式,分为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利用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
2011年5月18日,国家环境保护部发布《关于加强铅蓄电池及再生铅行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切实加强铅蓄电池(包括铅蓄电池加工(含电极板)、组装、回收)及再生铅行业的污染防治工作。
2014年,《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中将“铅”列入5种重点防控的重金属污染物之一,铅蓄电池行业也被列入5种重点防控行业之一。2015年7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简称《方案》,要求全面落实党委、政府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主体责任。会议传递出一系列重要信号:要把环境问题突出、重大环境事件频发、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力的地方作为先期督察对象,近期要把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重中之重,重点督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情况。
发展阶段:2016年4月,环境保护部出台《关于积极发挥环境保护作用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加快取缔“十小”等严重污染企业。而随着环保督察持续深入,包括再生铅在内的多个行业都感受到了环保对于产业的巨大影响。2016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再生铅行业规范条件》,其中规定再生铅企业应按规定办理《排污许可证》后,方可进行再生铅生产。
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2016年12月26日,国家环保部为进一步完善环境技术管理体系,指导污染防治,保障人体健康和生态安全,引导行业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发布了《铅蓄电池再生及生产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和《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加速阶段:2017年6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发布,《环保税法》规定,环境保护税的征税对象为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等四类。
2017年7月21日,环境保护部排污许可与总量控制办公室在北京主持召开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有色金属工业(征求意见稿)》技术审查会上,项目负责人李艳萍研究员提到本次技术规范识别了11个行业(铅、锌、铜、镍、钴、锡、锑、镁、钛)废水和废水污染物主要排放口,明确了有色金属冶炼行业许可排放量和排污单位实际排放量的核算方法,同时针对排污许可后期有序管理提出了有色金属冶炼行业排污单位合规判定的相关要求。
2017年京津冀发布采暖季“限产令”,环保部等10部门、京津冀晋鲁豫等6省市联合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提出全面完成《大气十条》考核指标。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5%以上,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15%以上。
形成阶段:2018年1月1日起,环境保护税正式开征,同时,施行了近40年的排污收费制度正式退出历史舞台。作为完善绿色税制的重要一步,环保税的开征不仅是我国税制改革的重要一步,也将在倒逼企业治污减排、产业技术升级上发挥重要作用。
2018年采暖季企业限产停产继续。2月6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提出2018年10月1日起,河南省对有色金属再生企业的熔铸工序限产50%以上。针对有色行业,2018年10月1日起,电解铝、铅、锌、铜、镍、钴、镁、钛、钒、锡、锑和再生铜、铝、铅、锌行业全面执行国家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规定。
2018年6月27日,国务院印发了《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三年行动计划》被认为是2013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大气十条》)的延续,标志着大气治理第二阶段正式开启。《三年行动计划》在优化用地结构部分中提出对露天矿山进行整治,对违法违规的露天矿山予以关闭,重点区域原则上禁止新建露天矿山建设项目。
2019年4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准发布国家标准《废铅酸蓄电池回收技术规范》。这意味着,废铅蓄电池回收行业正式步入“合规”之路。总体来看,由于一系列环保政策的实施,我国再生铅产业的集中度明显提高,先进产能的利用率有所提升,环保带来的不仅仅是相关企业减产停产,更多的是规范企业生产、回收等环节,较大程度的减小铅污染带来的环境问题。